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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應如何決定?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集人制度具有分階段之轉換特性,係為配合管理機構成立與實質管理能力之整合。初期過渡期間由互推產生召集人,其權限僅限於未成立正式管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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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是否必須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定規約?其目的何在?
問題摘要: 雖法律未強制規定每一公寓大廈必須制定規約,惟從實務運作需求、法律效果保障及自治管理目標來看,制定規約可謂不可或缺之基礎工程。透過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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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問卷方式可否視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問題摘要: 問卷無法當然替代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程序,僅具有參考或輔助功能,不得作為決議之依據而付諸執行。僅有經正式會議決議授權所實施且執行方式合法之記名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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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規約,其決議事項較法令所容許條件,採更嚴格標準者,是否「抵觸」無效?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規約若對專有部分採取較都市計畫或建築法規更為嚴格之使用限制,雖不當然無效,但其效力仍須符合契約正當性原則、公平性原則及不得違反法令強制規定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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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一定要由區分所有權人親自出席嗎,可以委託他人參加嗎?對於受委託的人數有何限制嗎?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於無法親自出席會議時確實可以委託他人出席,但受託人之代表比例與人數仍應嚴格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3項之規定,方能確保會議決議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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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人如何產生?一般住戶可當召集人嗎?
問題摘要: 召集人制度之設計係建立在所有權與責任並行的原則上,藉由區分所有權人對社區管理之參與與互推機制,確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以合法運作。對於尚未設立管理組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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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程序為何?
問題摘要: 召集人於實務運作中應詳實掌握每一程序細節,包括開會前通知時間、內容記載、議題公告、重召門檻與決議後程序等,始能確保會議結果具備法律效力,亦可有效凝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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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成員及如何召集開會?請說明之。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公寓大廈最重要之集體決策機關,其成員即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凡涉及重大管理、修繕、重建、基金用途或住戶處分事項,均須經由此一會議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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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門檻,可否以規約約定較寬鬆或較嚴格之決議門檻?那百分百出席可以嗎?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門檻得依規約調整,但其效力建立於程序正當及社區整體共識之基礎上,故無論為提高或降低標準,均須透過合法程序形成規約,方能對全體住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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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標準為何?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標準為公寓大廈運作中極為重要的程序規範,直接影響社區治理的合法性與執行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標準以條例第31條為基本依據,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