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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中若有住戶經營視聽歌唱業,在晚上大聲喧嘩,影響其他住戶之安寧,有何救濟方式?
問題摘要: 「多大聲算噪音」並無絕對標準,須依噪音產生的區域、時間與性質作綜合判斷。一般情況下可參照噪音管制法所列各管制區分貝標準;若屬非連續性但擾人安寧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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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的日常生活噪音,如何解決?
問題摘要: 面對公寓大廈中的噪音問題,首先應透過社區內部的溝通與協調機制,例如由管理委員會出面調解或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訂規約,以降低摩擦與對立;其次,倘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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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可以幫住戶收信嗎?如大樓遲未轉交信件予住戶可否救濟?
問題摘要: 民眾若接獲行政處分、裁罰通知或其他書面文件,務必檢視其送達過程是否合法,尤其是當通知未親自接收,而是由管理處或大樓代收時,更需確認是否有管理員實際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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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獎勵增設停車位應如何管理?可以約定為約定專用部分?
問題摘要: 獎勵停車位制度在合法取得與登記下,具有完整產權並可供不特定人使用,但其設置、使用與轉讓仍須符合法令與社區規約之規範。無論是登記為主建物專有部分、共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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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舊社區大樓大廈,如未訂立規約,有甚麼可以依循的標準嗎?
問題摘要: 對於舊社區尚未訂立規約的情形,第一步應由住戶間互推召集人,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並完成報備。在此之前,得以內政部營建署公布之「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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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其規約自訂決議人數有無限制?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賦予社區自治彈性,使區分所有權人得視實際管理需求於規約中另訂決議標準,並未限制最低或最高決議門檻。只要所訂規約決議條件符合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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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規約是否可以溯及既往?規約中訂明不准養寵物,或停車位不准同時停機車及汽車,是否可以拘束舊住戶?
問題摘要: 雖然社區可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規約制度,建立必要的管理規範,以維護居住秩序與公共利益,但仍須尊重法律基本原則,特別是不溯及既往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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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住宅天花板滲水,誰該負責?
問題摘要: 只要漏水原因明確、責任歸屬清楚,無論是由樓上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皆應依法處理與合理賠償,以維持社區居住品質與住戶間的和諧。 律師回答: 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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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頂漏水,管委會應負責修
問題摘要: 屋頂屬於共用結構,原則上應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維護,並可透過管理費支應修繕。若管委會推諉不處理,住戶可透過催告、提告、或自行修繕後請求返還費用等方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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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管道間漏水 誰該負責修繕?
問題摘要: 管道間漏水牽涉共用與專有管線之劃分問題,應以專業技術鑑定為準,明確釐清漏水原因與責任歸屬後,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與第12條規定進行費用分擔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