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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起造人義務為何?
問題摘要: 起造人在公寓大廈的法律地位極具關鍵,其義務橫跨圖說與規約繳交、設備完整移交、召開管理會議與禁止不當讓售共用部分等,其行為直接關係到整體社區管理秩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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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集人如何產生?
問題摘要: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非常重要,而且必須由「召集人」召集,召集人的產生方式必須依上述規定,始為適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透過第25條至第28條等條文,已建立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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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行使表決權有何特別限制?又未能出席會議時,如何行使表決權?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表決權制度設計,在保障民主決策與公平參與上,既設有比例排除機制,又容許書面委託代理及規約允許視訊參與之彈性,關鍵在於各項表決行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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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有多少人出席、多少人同意才能做成決議?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效力,須以合法召集程序、法定出席及表決標準為基礎,原則上依第31條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若未達成,則依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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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何人於何時召集?主席有何資格?主要任務為何?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與主持需依規定步驟,由合法召集人依法通知、公告召開;會議主席須具有主持會議程序及宣告決議成立與否之責任,其產生方式可由召集人兼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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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應否親自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房客或借住人可否出席?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原則上應由區權人本人親自出席,唯法律允許其書面授權他人代理,受託人得為配偶、直系親屬、其他區權人或承租人。若無授權,房客或借住人原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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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繳交的公共基金因為區分所有權讓售他人,可否請求管理委員會退還己繳交之公共基金?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於讓售不動產時,所繳之公共基金不得向管理委員會請求退還,因其已轉化為社區全體區權人共同使用之財源,其使用權利與負擔義務已隨所有權移轉而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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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表決權應如何計算?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對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表決權計算制度設計,具有保障多數住戶集體決策權、預防權力過度集中與防範濫用代理權之多重目的。其基本原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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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積非成是?住戶要求通知可以在樓梯間堆放雜物,這樣是否合法?
問題摘要: 大樓建築物及其共用部分的使用及管理,雖然基於多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自治決議或規約內容,得為約定及調整,惟該等約定不得逾越法定規範。亦即,大樓全體區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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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得否決議同意業者在頂樓裝設基地台等影響特定區人所有權人之決議?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得僅憑一般表決程序便逕為決議設置基地台等涉及特定住戶權益之行為。依據條例第33條第2款,對於設置基地台於屋頂平台者,應取得頂樓區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