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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住戶決議提高店面管理費,可以拒繳?
問題摘要: 管理費調整雖屬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職權,但必須符合合理、適當與公平原則。對於明顯偏離實際使用情況或未經適當說明的負擔加重,少數所有權人得依法提起撤銷訴訟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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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起造人義務為何?
問題摘要: 起造人在公寓大廈的法律地位極具關鍵,其義務橫跨圖說與規約繳交、設備完整移交、召開管理會議與禁止不當讓售共用部分等,其行為直接關係到整體社區管理秩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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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大樓停車費可由管委會決議即收取?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之停車費徵收,除依法屬共用部分範疇,且有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外,管理委員會不得逕行訂定費率並強制收取。即便社區管理需求迫切,仍應依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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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一樓住戶或商家可以因為未使用電梯不繳交管理費嗎?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的一樓住戶或商家,無論是否實際使用電梯,仍應依其應有部分比例負擔管理費,不能單以使用狀況為由拒繳。管理費屬於維護整體大樓共用設施運作所需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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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得否向住戶收取共用部分使用償金或罰鍰?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若欲就共用部分使用向住戶收取償金,須符合法定程序與授權原則,應以規約明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為依據,否則不得擅自設定收費項目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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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有多少人出席、多少人同意才能做成決議?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效力,須以合法召集程序、法定出席及表決標準為基礎,原則上依第31條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若未達成,則依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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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拒絕移交管理費,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當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任期屆滿後仍拒絕移交管理費與帳務資料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與第29條規定,應先以書面催告限期交接,屆期不履行者,可報請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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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區分所有權人應否親自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房客或借住人可否出席?
問題摘要: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原則上應由區權人本人親自出席,唯法律允許其書面授權他人代理,受託人得為配偶、直系親屬、其他區權人或承租人。若無授權,房客或借住人原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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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的任期有何規定?如果規約規定主任委員連選得連任,這樣可以一直連任嗎?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3項對主任委員之任期與連任次數已有明確規範,即任期應為一至二年,最多得連任一次,合計最多連任兩屆。此規範具有強制法律性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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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Jun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以就公設瑕疵,與建商和解或進行訴訟嗎?
問題摘要: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雖於社區事務扮演重要角色,但其法定權限應嚴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之範圍,對於涉及區分所有權人與建商間私法關係之瑕疵爭議、賠償主張或...